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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地区将可用土地换发展资金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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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份之间可以流转土地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相关省份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

  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深度贫困地区将优先获得指标调出,从而使土地产生更大效用,换取急需的发展资金,对深度贫困地区而言是重大利好,对于建设用地紧张的城市而言,也是用资金换土地的好办法。

  2017年2月,我国颁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首次提出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允许国家重点扶贫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从过去小范围占补平衡走向跨区域“算大账”。

  据了解,深度贫困地区指标调剂收入须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减挂钩拆旧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

  此次公布的另一支持扶贫的创新政策是,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种植、养殖等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按现用途管理。

  此前,我国为鼓励扶持新兴产业,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给予了政策便利,规定可以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不需要按建设用地管理,但对一些地区试行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模式,实际上作了禁止性的规定。此次新规明确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意味着不需要按建设用地管理,这对农村光伏行业也是一大利好。

  国土资源部同时表示,将科学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各类各业用地,足额保障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此外,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

  据了解,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也将向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倾斜。在矿业权投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等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将帮助深度贫困地区用好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扶持政策,全面及时地落实各项支持措施,同时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政策实施范围,防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防止资源的粗放利用和环境破坏,防止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做到脱真贫、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