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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楼市政策基调:差别化调控 租售并举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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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楼市调控的政策基调已经确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租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房住不炒”此番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意味着今年的房地产调控仍将继续,投机性需求仍将被挤压。不过,整体上调控政策和方向将更加趋于差别化。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全国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也指出,央行会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住房贷款执行差别化的定价,积极支持居民特别是新市民购买住房的合理需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7年全年房地产调控最大的特点是一城一策,甚至一城多策,分类调控是2017年调控的主基调。预计后续还有城市会调整政策,过去部分城市的一刀切政策,实际上并不利于市场平稳,预计更多的城市将执行一城多策,调控多样化。

  他表示,2018年将是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的关键年份,要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关系。另外必须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

  租赁发力

  相比2017年房地产调控以抑制楼市高烧、降温房地产市场为主,从去年四季度到2018年,房地产调控将以落地各种政策为主,其中租赁是关键的一个环节。

  据中原地产统计,截至日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0个城市成交租赁类土地成交+供应超过10万套。

  北京、佛山、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珠海、天津、成都、南京等超过10个城市开始租赁用地供应加速模式。

  从全国看,累计多城市合计出让的租赁土地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按照平均60平方米单套计算,可以直接提供租赁房源超过10万套,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一二线租赁热点城市。

  张大伟认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CEO姚劲波表示,希望政府能加强推动住房租赁制度建设,破除“买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观念,进一步推动“租售并举”等制度的落实,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进一步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

  姚劲波还建议,应进一步放宽承租人租房时的公积金提取限额,并考虑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应多方合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区周边增加经济型公寓,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

  姚劲波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今年年初,各地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多地政府也纷纷确定了今年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筹集目标。

  从全国租赁城市落地政策看,除了要增加房源供应外,多地也出台了针对租购同权的政策,增加租房者获得的权益。全国已经有超过12个省份50个以上城市发布了政策内容。政策落点主要是保护租房者、维护租赁关系稳定。

  张大伟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不仅仅是科学住房观念的一个重要环节,更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

  多渠道供地

  近期,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又迎来了新的政策利好。国土资源部高层今年年初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这被业界解读为将为租赁房用地增加新的供应来源。

  去年8月底,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部会同住建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017年,北京供应了203公顷(203万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已供应的203.9公顷用地,主要位于北京市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选址原则,具有较明显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促进区域职住平衡。已供应用地中,在综合评估区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医疗、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容量与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增加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租赁住房的宜居环境。

  目前,北京海淀区唐家岭、朝阳区平房乡、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集体土地建租赁房项目、1.28万套房源已经开工,已入住4000多户。

  在2017年完成203公顷集体土地供应的基础上,今后4年,北京将供应约8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务量约200公顷。

  除了增加土地供应外,金融支持也必不可少。农业银行今年年初在北京发布“法人租赁住房贷款”产品。农行北京分行拟向参与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项目开发的首创置业、北京城建等6家企业合计提供2000亿元信贷资金。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集体土地面积可观,部分村镇有条件建设租赁住房,但是遇到项目融资难、缺乏专业运营主体等一系列难题。

  农行此次推出的“法人租赁住房贷款”,贷款对象涵盖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主体、购置并购主体、专业运营主体和其他出租主体,满足客户在房源获取阶段、装修改造阶段、项目运营阶段的合理融资需求。

  除了北京和上海已经开始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外,另外11个城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方案近日也获得了两部委的联合批复。

  一些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设目标。比如,合肥方案称,2017年至2020年完成试点目标5000套,建设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底启动试点项目,2018年完成1000套,2019年完成2000套,2020年完成2000套。

  广州方案则表示,至2020年全市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100万平方米控制。

  南京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建成一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建设集体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左右。

  对于上述11个城市的试点方案,两部委要求,试点城市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